关于对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验收结果的公告

时间:2025-12-31 11:01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保存: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要求,已对内蒙古北联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高头窑煤矿、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潮脑梁煤炭有限公司潮脑梁煤矿、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塔拉壕煤矿、鄂尔多斯市民达煤炭有限责任公司煤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进行阶段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公示起始时间为12月23日,公示期间无异议,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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