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送大赛】党史大事件——土地改革
时间:2020-12-11 09:31
来源:CUPL民商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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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 景:
旧中国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占农村人口总数不到10%的地主、富农约占有农村70%~80%的耕地,他们以此残酷地剥削农民。而占农村人口总数90%以上的贫农、雇农和中农,则只占有20%~30%的耕地,他们终年辛勤劳动,却不得温饱。解决土地问题、没收地主的土地给劳动人民,已成了广大劳动人民的迫切要求。

过 程:
一、准备
抗日战争胜利后,党中央为适应广大农民的土地要求,消灭封建土地所有制,于1946年5月4日发出了《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要求各级党委以最大的决心和努力,放手发动群众,消灭封建剥削,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
二、解放战争时期
1947年7月至9月,中国共产党在河北省平山县西柏坡村召开全国土地会议,这次会议由毛泽东主持,总结了“五四”以来土地改革的经验,制定和通过了彻底实行土地改革的《中国土地法大纲》,并于10月10日经中共中央批准正式公布。在这个大纲的指引下,土地改革运动在解放区广大农村迅速掀起。

《中国土地法大纲》
1948年4月1日,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讲话,提出土地改革的总路线是:依靠贫农,团结中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解放战争时期,全国已有一亿四千五百万农业人口的地区实行了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剥削制度,做到了耕者有其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又在拥有三亿一千万人口的新区进行土地改革。到1952年9月为止,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及台湾省外,全国普遍实行了土地改革。
三、新中国成立后
新中国成立后,按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的规定,国家要“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据此,从1950年冬到1953年春,在新解放区占全国人口一多半的农村,党领导农民完成了土地制度的改革。
1950年1月,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在各级人民政府内设土改委员会和组织各级农协直接领导土改运动的指示》,开始在新解放区分批实行土改的准备工作。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和颁布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成为指导土地改革的基本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土地改革从1950年冬开始,有领导地分期分批地进行。每期一般经历了发动群众、划分阶级、没收和分配地主土地财产、复查总结和动员生产等步骤。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至1952年底,包括老解放区在内,已完成土地改革的农业人口占全国农业人口总数的90%以上。到1953年春,除全国除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以及台湾省外,我国大陆普遍实行了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彻底摧毁了封建剥削制度,使全国3亿多农民无偿分得了约7亿亩土地和大批生产资料,而且不必每年再向地主缴纳约3000万吨以上粮食的地租。这是中国几千年来土地制度上一次最重大、最彻底、最大规模的改革,封建土地所有制从此被彻底消灭。
土地改革运动,从经济基础上彻底摧毁了地主阶级,同时也削弱了富农阶级。没收或征收的土地、财产全部分给了贫雇农和部分下中农,使农民所得到的土地占到总面积的95%,基本上满足了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又通过土改后期的复查运动,对错划成分的中农以及对某些地主照顾过多的偏向作了纠正,从而确立了政策界线,极大地孤立了地主阶级,争取和团结了中农。
土地改革真正实现了中国农民数千年来得到土地的奋斗目标,使农民真正从经济上翻身作了主人,从而最深入、最广泛地调动了农民群众的革命和建设的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力获得了极大的解放。土地改革还确立了贫雇农在农村中的优势地位,巩固了工农联盟,为引导亿万农民走上集体化道路创造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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