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 · 见证 | 鄂托克前旗创新登记流程,破解小区共有部分产权确认难题
时间:2025-04-01 09:20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保存:

开栏话:
2025年3月1日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十周年,也是全国首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十周年,同时,今年也是全区、全市首本不动产权证颁发十周年。为全面回顾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历程,宣传展示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光荣历史和新成效,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认知度与满意度,更好发挥不动产登记“保护产权、保障交易安全、便民利民”的重要作用,部、厅决定在全系统组织开展“十年 · 见证:保护产权 登记为民”主题宣传并制定印发了主题宣传方案。为贯彻落实部、厅主题宣传方案精神,现开设专栏,收集并刊登各旗区各单位优秀的反映宣传主题的先进事迹、典型案例、图文、视频等题材,充分展示鄂尔多斯市不动产十年里取得的成就、荣誉,宣传展示各地不动产登记品牌、工作动态、创新举措、获得荣誉和成绩,向公众普及不动产登记相关法规政策,敬请观注。
鄂托克前旗创新登记流程
破解小区共有部分产权确认难题
在居民群众法治意识日益增强的当下,对于小区,尤其是老旧小区内物业用房、养老设施用房、小区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配套用房的产权确认登记需求愈发迫切。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响应群众诉求,创新开创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的登记流程,为群众解决了这一长期困扰的难题。
群众需求凸显,传统登记遇瓶颈。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居民群众知法、用法、护法的意识显著提升。在老旧小区中,物业用房、养老设施用房、小区活动中心等配套用房的产权归属问题,成为居民关注的焦点。这些场所作为小区居民日常生活的重要支撑,其产权的明确不仅关系到居民自身的权益保障,也对小区的规范管理和长远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规定,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绿地、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及其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不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这一规定虽满足了小区公共管理的需要,但部分小区建成年代久远,小区配套公共部分建设滞后,居民对于明确这些共有部分产权的诉求难以得到有效解决。
创新流程破局,精准服务解民忧。面对群众的迫切需求,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探索创新。经过深入调研和反复论证,登记中心开创了一套“建筑物区业主共有部分”的登记流程。
该登记流程明确了共有部分的范围界定标准,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通过实地勘查、规划核实等方式,对物业用房、养老设施用房、小区活动中心等各类共有场所进行了精准分类和界定,详细记录其位置、面积、用途等信息,并将该信息记载于登记簿,确保登记工作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成效显著彰显,群众满意齐点赞。“建筑物区业主共有部分”登记流程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方面,居民群众对小区共有部分的产权情况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增强了他们对小区的归属感和责任感。许多居民表示,通过了解共有部分的产权信息,他们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小区事务的管理和监督中。另一方面,该流程的实施也为小区的管理和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物业公司和社区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登记信息,更加合理地规划和使用共有部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同时,在涉及小区改造、维修等事项时,共有部分登记信息也为相关决策提供了重要依据。
自“建筑物区业主共有部分”登记流程上线以来,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完成4个老旧小区和1个新开盘小区的共有部分登记、登簿工作,获得了小区居民及业主委员会的一致好评。
未来,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关注群众需求,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为居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为构建和谐、美好的社区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