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便民惠企出实招 积极推动“带押过户”政策落地

时间:2023-06-07 08:23   来源: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保存:

  6月7日,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成功办理抵押状态下的存量房转移业务。购房人李女士是东胜区首例“带押过户”业务的受益者。当天,她带上相关资料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带押过户”相关手续,并领到了属于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而在此前,买卖双方已经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并向银行提出“带押过户”申请,由银行出具《同意转移登记函》后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转移登记申请。


“带押过户”政策落地

 
  以往,贷款未还清的二手房想要出售,卖方必须自筹垫付资金或利用买方拟支付的房款先行将房屋剩余的贷款还清并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才能办理转移登记和新的抵押权登记。现在,贷款抵押的房产在没有还清贷款的情况下可直接办理不动产过户手续,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和抵押权登记业务合并办理,使存量房“带押过户”政策落地。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深化“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打破“先还后卖”的传统交易模式,实现只跑一次、一套材料、一窗办理、一次办结,有效降低交易风险和成本,有助于盘活二手房资源,加强市场流通。

打破传统模式 优化营商环境


 
  在总结此次“带押过户”成功经验的基础上,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按照自然资源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进“带押过户”常态化,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满足群众需求,提供让群众满意、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为打造鄂尔多斯市一流营商环境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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