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锦旗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推行新建商品房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时间:2023-09-28 09:40   来源:杭锦旗自然资源局    保存:

  为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杭锦旗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创新服务举措,不断精简材料、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推行新建商品房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切实维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让群众更自主、更方便办理登记,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9月27日,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在胜利E区实现了新建商品房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开发企业已完成首次登记及提交《授权声明》的新建商品房项目,购房群众可就近到不动产登记大厅自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即时办结。
  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后个人自行申请转移登记,是杭锦旗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推行的一项为民便民服务。该项工作的实现,解决了购房群众办证“等”开发商的问题,并防范新的历史遗留问题发生,最大程度维护购房人权益,让购房群众舒心放心。

上一篇: 鄂尔多斯市实现全域“带押过户”

下一篇: 杭锦旗不动产登记业务下沉 营商环境优化“再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