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全面开启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办理!
时间:2023-10-19 10:27
来源: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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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关于协调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自然资〔2023〕29号)精神,为全面开展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带押过户”即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的法律规定,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深化二手房交易改革模式,全面实施不动产“带押过户”业务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加优化、便利的服务举措。

通过流程优化、系统配置、业务培训,达拉特旗可全面实施不动产“带押过户”的同一银行和跨行办理。近期,即在2023年09月11日成功办理首笔“带押过户”业务后,又持续完成了几笔“带押过户”业务,实现了二手房“带押过户”的常态化办理。
“带押过户”是指依据《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的规定,在申请办理已抵押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登记,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等手续,实现不动产登记和抵押贷款的有效衔接。全面实施不动产“带押过户”后,可最大限度规避二手房交易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群众交易的便利度。

今后,达拉特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协同做好不动产“带押过户”便民利企服务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强部门协作,优化办事流程,积极推进“带押过户”常态化办理,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满足群众需求,真正让有需求的群众感受到不动产“带押过户”所带来的便利度、安全感、满意和优质高效的不动产登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