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实施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
时间:2024-07-18 15:39
来源: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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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鄂尔多斯市中心支公司签订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合同(该保单期限自2024年9月28日零时起至2025年9月27日二十四时止)。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提高不动产登记公信力,较大程度降低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履职风险、切实保障登记机构和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
随着不动产登记范围的大幅扩展,登记工作面临基础数据量大、历史遗留矛盾多、登记全面提速等诸多因素,存在一定工作风险,给一线登记人员带来较大的心理压力。特别是在办理法律关系复杂的继承、抵押等业务时,依靠申请人自行取证难度大,如果登记机构审查不周,极易引发行政诉讼。
为达到对权利人和登记机构“双保护”,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结合工作实际,通过购买责任保险建立赔偿制度,在确保保险责任覆盖不动产登记工作全流程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保险方案。该保险将对工作人员在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因过错、疏忽或过失而发生的一切保险事故进行赔偿。
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不仅是鄂托克前旗不动产登记中心深入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实践,更是提高不动产登记公信力,较大程度降低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履职风险,切实保障登记机构和权利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该制度的施行,将对优化服务质量,提高登记效率,缓解登记人员心理压力起到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