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在内蒙古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

时间:2024-10-26 15:48   来源:草原云    保存:

  10月25日,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第一笔存量房转移登记“税费同缴”业务,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实现鄂尔多斯市范围全覆盖。

  “税费同缴”改革,是自然资源部、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提升服务便利化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不动产登记信息化集成和流程优化的创新举措。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第一笔存量房转移登记税费同缴业务。
  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是指在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将所需缴纳的交易税款、不动产登记费等合并支付,申请人支付一次,实现“前端一次收缴、后台自动清分”。以部门业务数据共享为基础,通过将不动产登记系统、非税综合管理系统、税务管理系统、银联支付平台等数据对接,解决当前申请人分别缴纳税、费的问题。群众只需进行一次支付操作,便可缴纳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税费以及不动产登记费,无需分别办理缴费。
  随着近年来国家对不动产登记办理效率化、信息化等要求的不断提高,针对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过程中涉及多部门缴费问题,内蒙古自然资源厅从简化流程、服务群众出发,推动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改革,提升了不动产登记事项便利化水平。
  为加快实施税费“一码缴费、后台自动清分”工作,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不断深化“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动与财政、税务等多部门业务数据共享集成,通过将不动产登记系统、税务系统、银联支付平台等数据对接,采取联合审批、流程再造等方式,打通税、费缴纳“梗阻”,在全区率先实现涉税登记业务“前台一次性收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办事群众只需进行一次支付操作,便可缴纳不动产登记涉及的税费以及不动产登记费,无需分别办理缴费,为办事群众和企业提供安全、便捷、智能的“只扫一次码、税费同步缴、后台自动分、一窗全办结”一站式服务。
  “税费同缴、后台自动清分入账”新模式打破了以往办事群众和企业需扫多次码,分别缴纳税款和登记费的惯例,在简化业务流程、减少办事环节的同时,做到便民利企,提升了办事效率,真正实现了“一件事一次办”。
  内蒙古日报•草原云记者:郝雪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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