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凡十年 | 做好确权登记,筑牢产权基础 ——广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纪略

时间:2022-10-19 16:26   来源:中国不动产官微    保存:
  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基础性工作。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总体要求,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立政府统一领导、自然资源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划清“四条边界”、摸清“三个状况”的工作目标,按照分区域、分阶段和试点先行、全面铺开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有序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特别是自2019年12月以来,广西先后开展了125个各种类型登记单元的确权登记工作(自治区级28个、市县级97个),完成自治区级森林公园5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5个、河流12条、区直国有林场6个,共计28个自治区级登记单元的确权登记主体工作,涉及面积35.96万公顷;完成市县级湿地公园6个、自然保护区18个、森林公园5个、国有林场21个、水库6个,共计56个市县级登记单元的确权登记主体工作。
  经过几年的实践,广西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基本完成了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总结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流程、技术方法、标准规范,率先探索并取得突破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三维调查关键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为确权登记立体化、可视化、全流程高效管理以及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建立提供了坚实支撑和重要依据。
  高峰森林公园
  改革为要,以多方协同改革为牵引,夯实自然资源确权登记顶层设计制度。
  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明确路线图,制定时间表,创新工作机制,推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体系构建。
  以制度为保障,建立健全数据领域共享协调机制。广西按照“统一谋划,协同创新,共同推进”的工作理念,优先开展自治区级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理清确权技术流程、工作组织方式、数据成果管理方式,出台了《广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技术规程》《广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地籍调查成果检查验收办法》《广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成果管理办法》《广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办法》等文件,规范指导市县工作。同时,制定片区分管、片区包干指导监督负责制,成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以下简称“广西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负责人牵头,每月不定期到各自分管的片区开展实地指导和调研,及时解决地方在开展该项工作时遇到的问题。
  广西采取“自治区层面主要收集,市县补充收集,厅局共享汇聚”的工作措施,横向会同林业、海洋、生态环境、农业、水利等相关部门,建立数据领用共享协调机制,合力推动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厅内加强与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国土空间规划、所有者权益、耕地保护等部门联动,推动与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试点等工作的有效衔接,深度绑定国土、森林、草原、湿地年度调查监测成果,及时更新确权登记单元界线、权属界线、自然分类界线以及各类资源边界、质量、数量、结构等变化的信息,为明确生态产品权责归属、实现生态产品价值、建立价值评价体系提供坚实的基础数据支撑。纵向加强数据资源向市县延伸,出台基础数据领用管理办法,向各市县提供高质量的基础数据,大力保障市县工作有效开展,不断提高基础数据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试点先行,探索重点领域生态价值实现路径。依托广西自然资源遥感院自主研发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生产管理系统”,广西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实现了全流程统一管理,提升了数据处理自动化程度。借助该系统,北海市在2021年高质量完成4个自然保护地、2个国有林场、2个湿地共8个登记单元主体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为各地市全面铺开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在自然保护地方面,广西不断探索保护与开发的化解路径,积极与林业部门对接,出台《广西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划分规则(试行)》,共同申请《广西自然保护地勘界立标技术规范》,明确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保护地优化调整及勘界立标改革协调问题。
  在国有林场方面,广西辅助解决林权历史遗留问题。自治区直属国有林场作为森林资源登记单元纳入重点生态空间区域优先开展,充分结合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国有林场改革的工作任务推进,出台《区直国有林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实施方案》《区直国有林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技术方案》;以国有高峰林场为试点,出台《国有林场资产管理调查工作实施方案(试点)》,强化国有林场资产管理,重点探索国有林场与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衔接路径,推动国有林场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与使用权,解决“一地多证”、权利缺位等问题。
  在水流方面,广西尝试推进水权市场化交易,并根据自治区生态空间环境特征合理划定水流登记单元范围,编制《广西水流登记单元划定规则(试行)》,指导水流登记单元确权登记工作,进一步明确水流登记单元与其他类型登记单元存在交叉重叠时的处理办法,保障全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有序进行。
  创新为上,以实景三维技术为支撑,构建立体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体系。
  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空间日益立体化、复杂化,各类产权要素数据和属性的复杂性对空间地理信息提出更高要求。传统二维底图与GIS数据结合的方式进行的登记信息管理,表现形式过于单一,导致大量权属重叠、信息冗余,难以进行精细化、准确化的空间信息管理,无法支撑海量多源数据的无缝衔接和信息的精准查询与定位。广西厅着力推动广西自然资源遥感院等技术单位研究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三维调查关键技术,构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调查立体时空数据底座,打造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三维可视化平台,形成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三维调查全流程闭环管理,实现了信息处理智能化、项目实施可视化、产业应用规模化,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调查由平面模式向立体管理模式转变。同时,加快健全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助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
  技术人员开展外业核实工作
  实现信息处理智能化。广西自然资源遥感院研发的广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三维可视化平台,集低空数据获取、多源异构数据快速处理、移动端调查采集、Web(网络)端工作监管以及成果立体展示于一体,解决了融合多尺度特征的实景三维数据物理平面自动化提取等问题,形成三维数据单体化解决方案,实现三维数据信息处理智能化。广西实景三维智能可视化平台与不动产登记系统、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数据互通,保障相互间的数据实现联动更新,探索所有权和使用权权利交叉、缺位等问题处置机制。通过收集原各部门确权登记成果(自然资源确权、不同层级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统一叠加分析,按照自然资源部相关要求有序处理权利交叉重叠问题。目前,已有6个区直林场边界1.3万处得到纠正,节约了大量人力和物力成本,促进化解全民所有、集体所有以及各类权证间交叉重叠等问题。
  实现项目实施可视化。广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三维可视化平台技术自主可控,攻克了可见视域优化计算加载方法难题,实现了大范围三维空间数据高效可视化技术,数据清晰,显示速度加快,显示所耗内存少,具有空间量测、分析、对比等功能。该平台全流程支撑自治区级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用于登记单元划定、界址布设、数据库建设等工作,能大幅提高作业效率,以业务指导、技术培训等方式以点带面在市县推广使用。广西通过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可视化“一张图”,吸收了宅基地、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等已有的二维、三维成果,构建了更加丰富的资产产权三维表达空间图,为实现对全区产权“图上看、图上查、图上分析、图上决策”提供了重要的科学依据,提升了全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信息化管理水平。目前,该平台已经形成了以实景三维测图系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生产管理系统、林权类不动产权籍调查系统、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管理系统等实用性强、产业率高的应用软件为核心的登记三维调查生产体系,满足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等项目立体可视化实施需求,大幅提升项目实施效率。
  实现产业应用规模化。广西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三维调查技术成果先后在全自治区及全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林权类不动产权籍调查、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确权登记等重大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专项任务中全面推广,形成“产学研用”一体的产业规模化格局。同时,该成果还应用于自然资源部确定的广西北海红树林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省级示范点、珠江流域西江干流中下游段(广西境内)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以及近50项自治区级和10余个市、县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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