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以“套餐式”服务助推存量房“带押过户”|优化营商环境案例1.7

时间:2023-06-01 10:09   来源:中国不动产官微    保存:
  开栏的话
  近年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创新服务举措,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化水平,取得了积极成效。落实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要求,根据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2023年工作要点,为总结地方典型经验做法,强化示范引领,中国不动产官微今日起开设专栏,持续推出全国优化不动产登记领域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展示改革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
  第一批典型案例共14个,将主要聚焦加强登记税务协同、登记金融协同,优化业务流程,推进信息共享集成等方面。今天推出第七篇。
  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解决存量房交易过户中“转贷”办理时间长、交易风险高、资金负担重等问题,四川省成都市探索推出存量房“带押过户”“套餐式”登记新模式,进一步发挥登记与金融服务市场主体作用,优化存量房转移和抵押权登记“一件事”办事流程,降低不动产交易和成本,提升登记效率,持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主要做法
  探索创新,制度化推动“带押过户”走深走实。《民法典》第406条明确了抵押期间允许“带抵押过户”。为充分发挥不动产“物”的效用、促进市场交易便捷度提供了制度基础,成都市启动“带抵押过户”创新服务探索,在前期探索阶段办理“带抵过户”登记业务2510件,一定范围内满足了市场需求。经过两年的探索实践,2023年1月,出台由五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存量房“带抵押过户”登记服务的通知》,探索推出存量房“带押过户”“套餐式”登记新模式。
  “套餐式”服务,满足各类主体需求。根据市场需求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资金风险防控所需,买卖双方和贷款银行可自主选择三类“套餐式”登记服务,真正实现不用先归还原房贷就可以完成过户、抵押、发放新的贷款。具体为:一是抵押权变更及转移登记模式。即买卖双方向同一银行申请贷款的,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向银行提出“带押过户”,银行审批通过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买卖双方向不同银行申请贷款的,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向双方银行提出“带押过户”,银行审批通过后签订转让原抵押权和变更抵押内容协议,并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原抵押权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登记。二是新旧抵押权分段登记模式。即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向银行提出“带押过户”,银行审批通过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存量房转移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顺位抵押);结清原抵押贷款后,卖方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原抵押权注销登记。三是新旧抵押权组合登记模式。即买卖双方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后,向银行提出“带押过户”,银行审批通过后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合并办理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抵押权注销登记+抵押权首次登记。同时,申请人还可选择通过办理存量房转移及抵押权“双预告登记”,引入资金监管机制,确保存量房交易和资金安全。
  取得成效
  聚焦难点堵点,不断提升服务便利度。“带押过户”“套餐式”创新服务举措的推出,相比此前还清按揭才可解押、过户,可以大大节约时间和金钱成本,同时提升二手房交易安全性。通过持续优化流程、精简环节,实现带押过户“进一个窗口、交一套材料、办一次业务”,减少群众跑动次数,办理时限也由原先的单项业务分别办理需10到15个工作日压缩至合并办理1到3个工作日办结,不仅优化了业务流程,缩短了办理时间,提高了服务效率,也是对“因城施策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箱”的重要实践和有力探索。
  深化部门协作,构建起长效工作机制。不动产登记机构牵头,加强统筹协调,严格落实各部门工作职责,通过加强部门间业务协同,畅通信息共享通道,构建起高效运转、风险可控的存量房“带押过户”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惠民利企政策实效,助企纾困优化营商环境。一是不动产登记机构持续推进不动产登记线上线下融合办理,实现登记机构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带押过户”的全流程不见面审批、无纸化办理,提升登记效率。二是金融管理部门强化监管。围绕存量房“带押过户”新特点,银保监部门牵头、人民银行配合,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优化贷款业务办事流程,制定操作规程、业务指南,完善风险管控机制;指导银协建立跨金融机构贷款审批互认机制,推进金融与登记系统融合;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自身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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