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初始登记变更业务
时间:2023-02-20
来源:
姓名 | *** | 电话 | *** |
邮箱 | *** | ||
主题 | 办理初始登记变更业务 | ||
正文 | 住宅初始登记分割变更业务,市不动产没有明确业务怎么办理,不给办理,每一次要求不一样,工作人员也不知道怎么样办理这样业务。严重推脱,我们老板姓多次办理未果。 | ||
处理部门 |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 处理时间 | 2023-02-20 |
答复内容 | 经与咨询人电话沟通了解情况,该套房屋是博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的馨城小区16#401室(复式房屋),咨询人咨询将401室分层变为2户的具体方法。 该房屋我中心已经依据工程规划许可、竣工验收报告及规划核验等相关资料,按照《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及房地产公司的申请,办理了401户的初始登记,现咨询人咨询将该套房屋分层2户登记。 建议由住建部门出具同意办理分割的意见并由开发商提出申请,我中心予以办理分割登记。 |
上一篇: 关于规划区外房屋不动产权登记事宜
下一篇:征集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