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计划指标管理模式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首次在上一年年底预下达下一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2011年12月初,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就已预下达2012年土地利用计划指标,这比往年提前了近四个月的时间,在自2005年实施计划指标管理以来堪称首次。目的是为了提前了解跟踪重大项目及民生工程的用地情况,提早安排,把有限的计划指标用在最重要的项目上,有效缓解用地指标紧缺与用地需求紧迫的矛盾,充分实现资源、环境、人口的高度协调发展。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依据2011年国家分配基数,预下达2012年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总量的80%,剩余的20%作为计划指标正式下达后的调差和自治区重大项目调剂计划指标使用。综合人口、GDP、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上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规模等因素,预下达我市土地利用计划指标1202公顷。其中农用地470公顷(包括耕地100公顷),未利用地732公顷。主要用于自治区重点项目、沿黄沿线重点工业项目、保障性住房等项目。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计划指标的使用做了明确要求。第一,正式指标下达前,计划指标使用数量不能超过预下达的50%。第二,计划指标要优先保障自治区重点项目、沿黄沿线重点工业项目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用地(公路、铁路项目积极争取使用国家计划指标),要切实加大民生领域建设用地供应,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等民生项目用地,积极支持自主创新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计划指标单列;控制房地产项目用地规模,杜绝圈地、囤积土地导致的土地闲置问题;严格限制高污染、高耗能、产能过剩项目用地。第三,自治区保障性住房要应保尽保。第四,各项计划指标单列,单独使用,做好指标台账。第五,2012年产生未批先占的建设项目用地,依法补办手续时,用地占用当地当年土地利用计划。第六,提高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利用效率。第七,严格限制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和超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上报项目。
鄂尔多斯综合规划科 孙俊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