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认真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精神,牢牢把握新部署新要求。利用多种形式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抓好层层传达贯彻,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营造“人人接受管理,人人自觉管理”的氛围。
二是落实责任,加大监督机制。严格实行党组书记、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根据分工负责监督分管科室、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各科室、单位领导监督科室、单位其他同志,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分级监督机制。
三是健全制度,规范干部日常工作管理。一是进一步健全机关管理、绩效考核等制度,增添工作措施,细化管理,严格按照制度管人,形成一套严明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干部的责任感,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进一步加大内部管理力度,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机关建设。依据《鄂尔多斯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完善《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职工事假病假婚假产假管理暂行办法》,干部职工请假必须办理请销假手续,填写《请假审批单》,严格按照工作人员管理权限审核批准。同时,请假时长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规定请事假累计2个月以上、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取消评先选优资格。三是规范借调人员管理,加强干部队伍管理。修订完善《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旗区调训借调人员清理意见》,规范借调人员审批程序,对不符合借调程序的工作人员要求及时回原单位工作。
四是强化督查,严格考核奖惩。本着“突出重点、量化考核、便于操作”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责任明确、奖惩分明的激励、约束和竞争机制,合理评价科室、单位及干部职工的工作表现和实绩,让付出的人有机会、多付出的人有回报。建立先进科室、单位和优秀个人奖励制度,年终集中兑现。严格执行惩罚制度,由纪检监察室牵头,人事科、办公室配合,不定期对干部职工上班情况进行督查,考勤结果每月进行通报并记入年底实绩考核,对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制度的行为根据考勤管理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