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海东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3-24 09:13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06执309之三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206执309之三将被执行人高世华所有位于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纺织西街19号欧陆风情10号楼1单元202的房屋所有权利(不动产权证书:(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18285转移至张海东(身份证号:1527*******4217)名下,因无法提供鄂尔多斯市华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鄂尔多斯市华研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3月24日 

上一篇: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李园裁定过户的公告

下一篇: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王芳裁定过户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