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 何喜锦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9-01 16:02   来源:    保存:

  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0602执恢804之二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0602执恢804之二登记在被执行人白雄祥所有的位于*******(不动产权证: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105710号房屋所有权利转移至何喜锦(身份证号:152******50942)名下,因无法提供内蒙古正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内蒙古正鑫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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