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李艳平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9-04 0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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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27执恢309号之二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27执恢309号之二文书,将赵桂霞坐落于东胜区天骄路6号街坊民生小区9号楼1层南20(产权证号:35125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李艳平(证件号:14232*******75938)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109041200219)。因无法提供赵桂霞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刘艳梅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