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闫俊青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4-29 09:15   来源:    保存:
   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0)内06022873号文书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0)内06022873号文书,将被执行人鄂尔多斯市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名下坐落于******(产权证号: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99629号)的房屋所有权转移到闫俊青身份证号码:1501******3051115)名下。因无法提供鄂尔多斯市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鄂尔多斯市泰恒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电话: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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