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郝美仙申请继承不动产权利的公告
时间:2024-04-28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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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刘繁(身份证号:1527****100640)已于2024年02月26日因病死亡,其死后遗留有位于*******(房产证号: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000071号)的房屋一套,现被继承人母亲郝美仙(身份证号:152*******204223)申请继承该不动产权利。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郝美仙如申请办理该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及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发布公告,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无异议的,自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后对郝美仙申请的不动产权利予以办理转移登记。对转移登记及作废原不动产权证书有异议的,请与我中心0477-8575378联系。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