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2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和绿色矿山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情况的公告

时间:2023-03-31 18:50   来源: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保存:
各旗区自然资源局:
  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内蒙古自治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名录管理办法》,我局派3个检查组,赴8个旗区,对随机抽取的43家生产矿山进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对随机抽取的15家进入绿色矿山名录库的矿山进行绿色矿山建设“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予以公告。 
  本次公告结果将作为旗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项目建设用地申请,批准新的采矿许可证申请或者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申请、纳入异常名录、移出绿色矿山名录以及行政处罚的依据。 
  请相关旗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向矿山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单,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并督促矿山完成相关问题整改,并按照要求组织“回头看”,于2023年9月30日前将有关情况报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3月31日 

 

上一篇: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行政执法...

下一篇: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内“双随机、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