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城·暖小登|讲作风(第七期)

时间:2024-03-15 14:55   来源: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保存:
前言
  大家好,我是暖小登,“暖小登”讲作风的第七讲继续讲解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文件内容。
  这一期我们来探讨一下怎么做好完善问题发现机制和严肃查处问题。内蒙古自治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已统一建立作风问题发现和处理平台,向社会公开问题反映渠道,分类分级汇总问题台账,及时督促整改,实行挂账销号。
  一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动产登记是自然资源部门对外服务的重要窗口,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通过“好差评”、市长热线、不动产登记营商环境“体验官”、群众信访等多种途径,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
  二是完善业务监管监督机制。《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规定,建立不动产登记风险管理制度、质量监管制度,设置登记质量管理岗位,负责登记质量检查、监督和登记风险评估、控制工作。通过建章立制,着力从制度、机制层面解决突出问题,进而把整改工作引向常态化;通过质量监管岗位设置,利用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日志留痕和审计功能各种技术手段,主动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插队、超期办理等问题,对业务办理情况进行监督并加强内部监管;通过组织第三方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提升不动产登记业务能力和水平。
  三是建立作风问题常态化排查机制。作风问题具有长期性、顽固性、反复性,作风建设不能搞运动式整风。要按照内部自查、市局排查、区级抽查的形式开展,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持之以恒、久久为功。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集体填写了《风险承诺书》,发现违纪违法问题后要第一时间上报,整改处理到位后及时反馈结果。对未及时上报或处理不到位造成较大影响的案件将严格督办,落实整改责任、措施和期限,定期开展“回头看”,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这一期的讲解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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