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节约集约用地 严守耕地红线

时间:2020-07-07 16:00   来源:鄂尔多斯发布    保存:
  猗猗嘉禾,今盈我仓;粮丰农稳,盛世和安……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人口国家,也是人均占有土地资源较少的国家,为了让有限的土地资源养活众多人口,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是必由之路。为此,我国在世界上第一个为保护土地而设立专门纪念日,“6•25土地日”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
  土地是人类生存最基本的自然资源,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根基命脉。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坚守耕地红线,既是新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也是生态中国建设的应有之义。近年来,鄂尔多斯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切实保护耕地,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山清水秀、天蓝地净的美丽鄂尔多斯。

  科学规划管控。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发布,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探索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按照中央和自治区部署要求,鄂尔多斯市扎实推进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委托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和同济大学为编制单位,开展了“双评估”和“双评价”、生态红线调整自查评估、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等基础工作,有序推进空间战略导向、开发强度、生态保护、农牧业发展、园区建设、城乡体系、区域重大基础设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重大问题专题研究。统筹布局生态空间、农业空间、城镇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明确规划用地规模、布局、结构和时序,更多地留白留绿,将三条控制线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规划产业发展、推进城镇化不可逾越的红线。制定全域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方案,提出不同区域开发强度及分区用途管控指标、措施,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矿保护利用与协调管理,化解矿业开采与城乡建设空间冲突,优化存量建设用地利用,促进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
  严守耕地红线。农稳社稷,粮安天下。近年来,鄂尔多斯始终坚守耕地保护红线不动摇,严格控制农用地和生态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不断扎紧耕地保护的“篱笆”,全市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了有效保护,耕地总量实现动态平衡,切实将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自治区下达鄂尔多斯市耕地保有量任务不低于411.6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33.9万亩,鄂尔多斯市目前实有耕地面积超过了自治区下达的目标任务约208.8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占耕地保有量81.51%,较保护任务333.9万亩多划定1.6万亩。全市严格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占优补优”的要求,落实耕地占补平衡,近五年经国家、自治区批准的各类建设项目共占用耕地648.9735公顷,补充耕地648.9735公顷。2019年划定了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面积3.9720万亩,编制了《鄂尔多斯市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方案》《鄂尔多斯市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方案》,全市永久基本农田整改补划工作初步成果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337.0930万亩。2020年制定了《鄂尔多斯市旗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和《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方案》。全市大力加强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了43个土地整治及高标准农田项目在建项目的验收,涉及总规模19.96万亩、总投资2.45亿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全部任务的85%。

  节约集约用地。近年来,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始终聚焦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充分发挥政策调控作用,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全力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一是严控建设用地总量。坚持“有保有压,重点保障”的供地原则,科学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重点基础设施、战略性新兴产业、民生项目用地,做到应保尽保。2019年自治区安排鄂尔多斯市1016公顷新增计划指标,全部用于重大项目、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确保了哈尔乌素和黑岱沟保供煤矿、S24大路至巴拉贡段公路改建工程项目、S26那日松至长滩(龙口)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等一大批重点项目落地。二是提升建设用地集约度。鄂尔多斯市积极推动集聚求节约,加大生产要素集聚力度,促进产业向工业园区和功能区集聚,推动居住向社区集聚,促进节约型城镇的建设。研究和探索节约集约用地的新方法、新途径,2019年印发了《关于开展“一站式”审批服务区域评估和“标准地”试点工作的通知》,将固定资产投资强亩均产出、亩均税收7项指标作为标准地前置条件,建立健全以亩均效益为核心的综合评价机制、要素差别化配置为重点的激励机制,真正把高质量发展要求贯穿到土地利用全过程。三是盘活建设用地存量。全市积极消化“批而未供”土地1600公顷,消化闲置土地121宗、面积685.77公顷,闲置土地总量下降至918.54公顷,完成采矿临时用地复垦16708公顷、还地15165公顷。加强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积极开展了耕地质量等别更新与监测、城镇基准地价更新、中心城区地价动态监测、土地利用管理形势分析、城市和开发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更新评价等工作。四是健全完善节约集约用地调控机制,先后出台了《关于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实施意见》《闲置土地处置实施办法》《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闲置土地处置的通知》等文件,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有效激发城乡土地资本活力,促进全市土地高效利用。

  强化执法监察。织密执法监察网,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行为,以卫片执法检查和实地核查为抓手,严肃查处用地违法违规案件。2019年度卫片执法检查全市共查处违法案件168宗,收缴罚没款4021.73万元;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1138.75万平米;处分相关责任人89人。一是完成了“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对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建设酒店、餐饮、娱乐和以设施农业为名进行非农建设的项目进行了全面排查、处置,对12宗“另案处理”违法占用耕地的案件全部进行了立案查处。二是开展农村牧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前期调查核实。制定了《开展清理整治农村牧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工作方案》,对个人建设住宅类问题、集体建设住宅类问题、违法占用国有耕地及安防类问题以及其他占用耕地的行为进行初步调查核实。三是推进国家耕地保护督察整改。2019年下发鄂尔多斯市耕地保护督察任务清单553项,目前已经完成整改101项。实行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定期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重点巡查破坏耕地特别是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在巡查过程中严格执法,对及时发现破坏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案件的结案率达到100%。四是广泛宣传《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在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道路两侧设立基本农田保护标志牌、耕地保护宣传标志,营造良好的耕地保护氛围。近五年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532份、责任卡39974份,以苏木(乡镇)为单位,在每个基本农田保护区设立了规格统一的保护标志牌227块。
  五谷蕃熟,穰穰满家;百业兴旺,利益天下。发展过程中要牢固树立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严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深入开展节约集约模范区创建,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政策引导、空间调优、整治挖潜、存量盘活等举措,积极构建节约集约大体系,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充分发挥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对稳定增长、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推动作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加快打造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丽鄂尔多斯升级版提供坚实自然资源和规划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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