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乌兰镇国土所以五个“统一”维护群众利益
时间:2011-06-16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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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鄂旗乌兰镇国土所按照旗国土资源局要求,认真开展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采取“五统一”措施,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服务承诺统一,明确受理服务范围、办事程序、办事要求和办结期限;
窗口制度统一,全面推行首问负责制、行政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承办、协办事项和服务流程;
便民措施统一,设立意见箱、办事指南、规范服务用语;
收费标准统一,依照财政、物价部门的规定,对收费项目、标准、依据等统一上墙公布;
执行政策统一,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国土部门出台的政策文件,严格规范办事程序,做到执行政策一个标准,为民服务一杆到底。
实施上述措施将大幅度减少执法不严、办事不公、滥用职权、知法犯法、乱收费、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鄂托克旗国土资源局 李香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