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国土局三项措施确保露天煤矿临时用地复垦到位

时间:2013-11-26 09:47   来源:    保存:

  近年来,鄂托克旗高度重视矿区土地复垦工作,主要采取建立联合监管机制、保证金制度和技术控制标准三种手段督促复垦义务人完成复垦任务。

  在联合监管机制中,国土部门负责排土场各级平台、边坡及顶部植被恢复监管工作及采区回填绿化工作;煤炭部门负责排土场各级退台排土安全高度、坡面角度等测算事宜和护砌修筑工作。保证金制度是指采矿单位在开采前必须缴纳采坑回填保证金每平方米100元,土地复垦保证金每平方米7.5元。2007年至今,共收取土地复垦保证金18144.6万元,采坑回填保证金14324.0万元,共计32468.60万元,由旗财政专项专户存储。技术控制指标是指依托当地地形地貌,通过计算相邻几个煤矿预计挖掘土方量、排土场面积、回填系数等,测算出各矿在充分回填采坑后剩余土方的堆放高度,综合平衡后确定统一的排土场标高并严格监管,使各矿复垦后的排土场高度相同,美观的同时倒逼煤矿提高采坑回填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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