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将按具体实际进行登记发证
时间:2014-02-11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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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确权实际应发证宗地数较原统计数据有所变化,为保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的和谐稳定,我局将实事求是的进行确权登记工作。
我区原上报国家的农村宅基地应发证数为13071宗,该数据是根据各乡镇上报并与农业等相关部门核实所确定的,现经我局实地调查,共调查宅基地13870宗,而根据我区实际及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应发证数为6100宗,剩余7770余宗不符合条件暂不予确权发证,具体情况如下:一是东胜区已实施生态移民、矿区移民的户数有2709户,且房屋部分已拆除,此次暂不予确权;二是农民的房屋已坍塌或部分坍塌的有731宗,暂不予确权;三是一户多宅的,除“一户一宅”发证以外的宗地数有1728宗,暂不予确权;四是已列入城市规划区内,近期要开发建设的重点项目区、旅游区或煤矿开采等区域内的宅基地和违章建设的宅基地有2600余宗,暂不予确权。
集体建设用地实际应发证数由60宗变为了53宗,应发证宗地数减少的原因是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原农村的村委会活动室、学校等多已坍塌或转让给个人,不具备发证条件,所以暂不予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