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项目验收组对鄂尔多斯地质公园(2009年度)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进行实地验收
时间:2015-02-03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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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5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派出项目验收组对鄂尔多斯地质公园(2009年度)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进行实地验收。内蒙古地质环境监测院副总工、项目办主任杜贵旺为验收组组长,成员有内蒙古第一水堪院副院长、总工马文学;内蒙古第七地质勘查院副院长李建军;内蒙古国土资源勘查院副院长梁新强;内蒙古地质环境监测院矿山室副主任陈建信;内蒙古地质环境监测院项目办工作人员彭志帆一行6位专家,鄂尔多斯地质公园管理局局长石亮陪同。
鄂尔多斯地质公园地质遗迹保护项目是2009年12月由自治区国土资源厅、财政厅联合发文《关于下达2009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计划及支出预算的通知》(内财建〔2009〕1663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和地质遗迹保护项目任务书的通知》(内国土资发〔2010〕42号)文件下达了该项目任务内容及项目资金200万元。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委托鄂尔多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12年12月28日就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采购园区围封及埋设界桩项目进行了公开招标采购。中标单位为鄂尔多斯市联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于2013年1月25日开始施工,4月20日项目施工结束,项目区在鄂托克恐龙足迹园区、达拉特旗恩格贝景区、杭锦旗七星湖景区,项目实施主要内容是园区围封及埋设界桩。
鄂尔多斯地质公园管理局石亮局长就2009年度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实施情况向验收组进行了详细的汇报,并且陪同专家组到项目区进行了实地查看。专家组对鄂尔多斯地质遗迹保护项目的实施情况给予了高度评价,希望鄂尔多斯市地质公园管理局在以后的工作中,更加做好地质遗迹保护项目,严格执行自治区项目管理制度,争取将地质遗迹保护项目做成自治区示范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