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全旗发展与保护耕地并重——乌审旗国土资源局保护耕地工作纪实

时间:2016-01-11 16:59   来源:    保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推动全旗国土资源工作率先取得突破,努力实现“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乌审旗国土资源局坚持保障全旗发展与保护耕地并重,力求在“十三五”开局之年做好全旗耕地保护工作。

  2015年以来,乌审旗国土资源局把全旗耕地保护作为进行各项业务工作的前提,一是根据市政府下达我旗34540.69公顷耕地和290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旗人民政府分别与6个苏木镇签订了国土资源管理目标责任状。同时,按照“先补后占、占一补一”的原则,对我旗12个、10.5035公顷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进行补充,均已补充在嘎鲁图镇后寨则村补充耕地库内。二是全力推进土地整理项目建设工作。2012年以来,上级共批准我旗土地整理项目13个,总建设规模6.34万亩,总投资1.07亿元。截至目前,已建成项目2个,建设规模1.18万亩,总投资1535万元;在建项目3个,建设规模1.63万亩,总投资2783万元;其余8个、3.53万亩项目已通过市国土资源局评审论证,并上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正在组织项目招投标。三是启动实施了嘎鲁图镇木都柴达木村200公顷耕地储备库项目,已督促项目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进驻实施,土地平整工程已完成40%。四是按照《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 农牧业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农牧业厅进一步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力嘎鲁图镇周边120块、353.88公顷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任务的核实举证工作。目前,已出具举证材料计划调出222.69公顷,占总面积的63%;计划调入基本农田131.19公顷,占总面积的37%,并已将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核实举证结果相关材料和电子数据上报至市土勘院审查。五是完成我旗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工作。经我局组织实地踏勘,并与旗农牧、林业、水利等部门进行对接,确定我旗后备耕地1892.84公顷和不稳定耕地1472.25公顷,目前已将调查评价成果上报自治区土堪院审查。

  为进一步做好今年的全旗耕地保护工作,保证耕地保护工作取得实效,乌审旗国土资源局从四方面发力,推进耕地保护工作进展顺利。

  一是健全耕地监管责任体系。以贯彻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行政首长负责制为主线,紧紧围绕耕地保护责任机制建设、监管责任履行、耕地保有量完成、基本农田保护任务等内容,制定了《乌审旗国土资源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及细则》,并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逐级夯实旗、乡苏木、嘎查村责任,形成耕地保护责任“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格局。

  二是健全共同责任追究机制。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国土牵头、部门协作、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原则,制定了《乌审旗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共同监管责任追究办法》。

  三是强化监察严肃问责。完善全旗违法用地行为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工作机制,制定《乌审旗国土资源局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动态巡查制度》,强化事前防范和事中监管,关口前移,快速查处。要对例行督察和卫片执法发现的问题,立查立纠、一查到底;对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以及涉及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相关部门,在干部提拔、交流或离任时,依据《乌审旗国土资源局干部提拔交流离任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审计办法》进行审计,对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不力的,不得提拔使用;对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制止不力、查处不及时的,及时约谈问责,严肃责任追究。

  四是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力度,努力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按照“占一补一”的规定,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夯实责任,不断加大土地开发复垦整治力度。要坚守红线,全面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减少经济发展对全旗范围内土地的资源型消耗。旗局牵头要妥善处理保障建设与保护耕地的关系,充分利用非耕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建设,从严控制各类建设占用耕地,全面推进全旗耕地保护工作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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