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四项措施做好土地预审工作

时间:2012-07-03 16:46   来源:    保存:

  一是严格贯彻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74号 )、国务院预审42号令、控制产能过剩行业、禁止限制用地、耕地保护、集约用地及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等政策精神。对于不符合规划、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供地政策的项目不予通过预审,对于超出有关标准的项目用地坚决给予核减用地面积。

  二是严格执行会签制度。2009年以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会签制度,既优化了审查环节,又规范了审查程序。具体流程概括为四个阶段:一是政务大厅接件阶段,二是主办科室初审阶段,三是相关科室会签阶段,四是领导签发阶段。结合报件内容,相关科室结合科室职能进行及时审查,提出会签意见,会签时间不超过3天。

  三是开通绿色通道。为做好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用地服务,我们多次与市发改委、市经委做好项目用地对接,确保重点项目早落地、早开工、早投产。对于公路、铁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及高科技、高环保、高附加值的大项目、好项目、关系民生的项目,开辟绿色通道,积极主动跟踪服务。

  四是开展业务培训。 多次组织全市预审工作培训班,对政策进行详细解读,细到文件的草拟上。在培训班上对各旗区提出的业务问题给予了详细的解答。科室领导多次赴旗区亲临指导业务,科室工作人员随时对接给予旗区解答疑难,让旗区工作人员在业务水平上有了新的提升,上报的报件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规划科 孙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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