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 白亚飞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3-02-14 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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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1)内0627执1408号之一百一十四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1)内0627执1408号。将被执行人朱小玲名下的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文明路7号秀水蓝天商住小区7号楼1单元1004的房屋(证号: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权第0111558号) 所有权利转移至白亚飞(身份证号:1527**********0315)名下,因无法提供鄂尔多斯市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现将鄂尔多斯市大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初始登记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