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六不准”

时间:2023-02-13 14:26   来源:    保存:

不动产登记“六不准”

一、不准违法违规办理不动产登记

二、不准随意增加登记材料或环节

三、不准泄露不动产登记资料信息

四、不准指定或变相指定中介服务

五、不准收取“好处费”或乱收费

六、不准“推绕拖”刁难办事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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