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刁凌云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4-15 1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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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达拉特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3)内0621执1416号及《达拉特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3)内0621执1416号,将刘四江坐落于*******(产权证号:D-04209号,土地证号东国用(2003)字第出让2003-058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刁凌云(身份证:321******202822)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证明号:蒙(2018)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437号),因无法提供刘四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刘四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