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高平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09-24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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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27执恢163号之二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27执恢163号之二文书,将王占飞坐落于东胜区永昌路28号亿鸿国际花园7号楼2单元405(不动产权证书:027753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高平(身份证号码:152722*****213913)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027925号)。因无法提供王占飞原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王占飞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