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王耀文他项证书作废公告
时间:2024-12-02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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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对下列不动产登记证明公告作废。
序号 |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坐落 |
备注 |
1 |
蒙(2022)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00957号 |
王耀文 |
住宅 |
150691001002GB00031F00110018 |
康巴什区纬四路东南、青春山路维邦紫金府11号楼2单元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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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