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张二平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12-02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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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02执恢446号之五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02执恢446号之五文书,将姜丽君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109031505452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张二平(身份证号码:612701******72219)名下。因无法提供姜丽君原不动产权证书,现将姜丽君原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