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王鹏飞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4-12-09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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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02执恢1279号之二及《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02执恢1279号之二文书,将冯虎林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100133)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王鹏飞(身份证号码:23050******6290410)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证明号:300121)。因无法提供冯虎林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冯虎林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