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颛植富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5-01-02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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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27执恢513号之三及《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27执恢513号之三号文书,将杨志升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109031310289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颛植富(身份证号码:1309****134855)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号:蒙(2021)鄂尔多斯市不动产证明第0049926号)。因无法提供杨志升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杨志升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