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王军裁定过户的公告

时间:2025-02-17 11:44   来源:    保存:

  依据《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4)内06执恢226号之一及《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4)内06执恢226号之一文书,将郭怀亮坐落于********(不动产权证书:053794号)的不动产权利转移至王军(身份证号码:1527********080015)名下并注销该不动产所对应的他项权利(不动产登记证明:20111596号)。因无法提供郭怀亮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现将郭怀亮原不动产权证书及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477-8575378 

  

  

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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