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与沈阳市签订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合作协议

时间:2023-04-12 10:20   来源:通辽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保存:
  为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不动产便民利企服务水平,3月30日,通辽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局带队赴沈阳市考察学习不动产登记先进做法和经验,并商讨“跨省通办”合作事宜。

  学习考察期间,考察组一行实地考察了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浑南分中心、于洪分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详细了解沈阳市不动产登记机构队伍建设、全程自助办理不动产登记,以及不动产登记优化营商环境等具体做法。

  考察后,开展交流座谈。座谈会上,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处何悦处长详细介绍了沈阳市不动产登记机构队伍建设情况、新购商品房无纸化受理、住宅类抵押登记“秒办”、存量房转移登记自助办理等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先进经验和亮点,随后,参会人员就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分割合并登记问题、非公证继承问题、土地房屋用途不一致问题、验登合一流程问题等方面进行交流探讨。
  座谈会上,我局与沈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了《不动产登记“跨省通办”协议书》,协议约定以“权利人所在地申请+不动产属地审核”为原则,通过互联网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权利人可通过在App下载不动产电子证照,要求提供纸质证书的,可提供邮寄服务。
  通过学习,了解到沈阳市不动产登记一些先进做法:一是新购商品房实现手机端网上办理,零要件自动登簿,全流程15分钟办结。二是非公证继承由市本级成立专门科室办理,75岁以上人员无须提供死亡证明,实行告知承诺制。三是住宅类抵押登记与金融系统实现延伸服务,通过专线,利用连办系统,自动审核登簿,实现秒办。四是物业维修基金由住建部门备案环节收取或由开发企业整体代交,登记部门不再把关。五是建设全程自助服务厅,在工作人员协助下即可完成所需业务办理。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这次考察,使我们受益匪浅。接下来,我们将认真吸收转化学习成果,继续加强区域联系互动,坚定信心、再鼓干劲,对标先进、追赶超越,为实现我市不动产登记质效双提升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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