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不辱使命不负民 为民登记为民甜——陕西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十年成效纪略
时间:2023-06-01 09:34
来源:中国不动产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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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重大决策部署以来,陕西省自然资源厅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循序渐进地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从2015年启动改革、设立机构、整合职责开局起步,到2018年形成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格局,再到2019年至今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提速增效、便民利企新局面,陕西用近10年时间实现了职能从分散到整合、机制从建立到完善、改革从探索到深化、服务从速度到温度的巨大转变,交出了一份写满改革精神、符合群众意愿的时代答卷。
“速度”与“温度”双升
把为人民登记的初心融入血脉
陕西省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始终坚持便民利企的工作导向,优化登记流程,创新登记方式,拓展登记渠道,全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新期待。
持续深化改革,改出“加速度”。陕西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精减登记环节、减少申报资料、压缩办理时间、提高工作效能,全省一般登记平均2.95个工作日办结,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登记办理环节从8个降至2.3个。渭南市富平县采取职能整合、数据整合、流程整合的思路,将登记环节缩减到2个、审核材料精减到4件、缴税业务压缩到10分钟以内,做到新建商品房首次登记1小时办结、二手房转移登记3小时办结。
优化服务方式,提升“便利度”。陕西省创新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代理办等举措,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制度,大力推行上门服务、靠前服务、预约服务,全面推进3类高频登记业务跨省通办,积极推动登记窗口向群众身边前移,成功上线运行省级不动产电子证照系统,全省各市县全面实现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线上交易、缴税、办证“一网通办”。汉中市有效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电子签章等新技术,倾力打造“掌上办事大厅”,实现预约、查询、申请、颁证“四个在线”办理。咸阳市联合工商银行将抵押登记工作前移至工商银行各营业网点,设置实体和大宗办证专属服务区,实现了信贷服务与登记服务融合“双提升”的目标。
创新改革举措,缩短“时间差”。陕西省制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工作方案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深入推进“交地即交证”“交房即交证”改革。西安市深入推进“全生命周期”的“交房即交证”改革,整合验收、房产测绘后期流程,将资源规划、住建、税务等部门的测绘成果备案、权籍调查、首次登记、税费缴纳整合为“交房一件事”,利用线上线下多渠道实现了群众“一手领钥匙、一手拿证书”的目标。
加大整合力度,强化“集成性”。陕西省积极整合登记业务,减少、合并工作环节,出台了不动产登记“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方案,积极推进水电气暖等涉及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的“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实现全省全事项上线、全流程运转、全区域点亮。宝鸡市在全省率先完成业务系统联通,实现二手房转移登记及水电气暖联动办理、涉企不动产登记等改革事项业务“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网办理、一端出件”。
落实减免政策,增强“惠民度”。陕西省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减免不动产登记费用的有关要求,督促各市县大力实行不动产登记费减免承诺制,凡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无须提交任何材料就可免收登记费,切实为小微企业减轻负担。榆林市从2021年9月1日起,市县两级不再收取不动产登记费、证书工本费,相关经费由同级财政统筹解决,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全部“零收费”。西安市采用政府购买公证服务方式,推出“告知承诺制+公正辅助审查”开展非公证继承登记业务。
推动互联互通,拓展“不动产+”。陕西省不断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加强不动产登记信息与住建、税务等部门的互通共享,着力拓展“不动产+”应用场景,实现了“不动产+银行”“不动产+税务”“不动产+电力”等信息共享、业务联办,基本满足了群众就近能办、多点可办、少跑快办的办证需要。铜川市按照“一网共享、一窗受理、共同推进”的思路,打通不动产登记与电力信息系统对接通道,企业和群众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可通过后台信息共享同步办理电表新装和过户业务。
“试点”与“扩面”统筹
把为山水做证的职责扛在肩上
围绕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陕西省自然资源部门稳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努力摸清自然资源产权“家底”。
谋深谋实,搭梁架柱。按照国家关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安排部署,陕西省出台了相关政策文件,制订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年度实施计划,明确了主要任务、时间安排、职责分工、方法路径等内容。
试点先行,探索经验。陕西省抓住全国水流产权试点省份机遇,开展了渭河水流产权确权试点工作,对渭河陕西段4市2区25个县818公里干流河段进行确权登记工作,清晰界定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产权主体,划清了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不同类型自然资源之间的边界,探索出水流产权确权的路径和方法,为完成省级重点河流统一确权登记提供了实践经验。
全面铺开,统筹推进。陕西省按照专班化推进、项目化管理、专业化指导的思路,自主开展了子午岭国家级保护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初步完成了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片区确权登记工作,启动实施了14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34个国家自然公园、汉江干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完成了49个登记单元内外业调查。同时,全省还联动并一体推进了林权职能整合、资料移交、数据建库、地籍调查、矛盾化解、登记发证等工作。目前,全省林权登记档案资料移交基本到位,林权类登记业务可正常办理,78个县(区)完成了数据整合汇交任务,累计汇交宗地数228.91万宗。
“守正”与“创新”并举
以对历史负责的态度化解问题
面对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的不动产“登记难”,陕西省自然资源部门敢于直面问题,树牢有解思维,拿出超常举措,于2022年年底解决了15.38万套房屋首次登记问题。
政府主导,专班推进。陕西省建立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高位推进机制,成立了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自然资源厅厅长任副组长,省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化解工作专班,召开了全省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视频会议,全面统筹推进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
分类处置,靶向施策。陕西省制订了《关于进一步加快解决因历史遗留问题导致不动产“登记难”工作方案》,明确了9方面28条具体处置意见,特别是针对一些难啃的“硬骨头”,提出以函代证出具认定意见以及“证缴分离”“证办分离”等“特殊政策”,有针对性地解决“疑难杂症”。
分工负责,协同化解。陕西省明确了发改、公安、财政、住建、人防、税务等部门的职责,建立了针对拒不配合完善相关手续、影响购房人办理不动产登记的开发建设单位或个人的惩戒机制以及支持化解的容错纠错和激励鼓励机制,凝聚了联动化解的合力。
省级统筹,属地负责。陕西省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责任,明确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提出“对开发建设单位灭失,以及开发建设单位限期无法完善手续、未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由当地政府作为代办主体”的“政府兜底”意见,推动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到位。
“常抓”与“长抓”兼顾
把弘扬队伍正气的决心付诸行动
陕西省自然资源部门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不产动登记全过程、各方面,按照重视平常、融入日常、突破寻常、抓在经常的思路,以鲜明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务实的行动,推进作风建设成常态、见实效。
定规立矩,强化刚性约束。陕西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从严守依法登记底线、完善风险防控体系做起,聚焦“庸懒散慢粗浮拖”等作风顽疾,全面梳理预约、地籍调查、受理、审核、登簿、收费、缮证、查询、资料管理等全业务流程的风险点,列出负面清单,努力用“铁律”强化刚性约束、规范登记行为。
搭建平台,畅通举报渠道。本着畅通反映渠道、整治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形象的目的,陕西省开发上线了集问题收集、任务交办、办结反馈于一体的“陕西省不动产登记作风问题反映平台”,将线上反映问题与线下处理问题有机链接起来,实行统一受理、属地分办、分级负责、分类处置、限时办结,初步形成了一套即时发现、快速查处、查后研判、源头防范的作风问题整治机制。
以案为鉴,常态提醒教育。以近年来发生的典型案例为镜鉴,陕西省印发了《关于开展全省不动产登记队伍警示教育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部署开展了以“五个全面整治”和树立一批先进典型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行动,并采取召开警示会议、开展提醒谈话、印发提醒通知等措施,时时提醒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明底线、知敬畏,推动不动产登记队伍在转作风、提素质、重实效、树形象上取得新突破。
督考结合,强化过程考核。陕西省牢固树立正向激励、反向鞭策的导向,强化对作风常态化建设的过程督导和综合考评,除采取建立“好差”评价体系、设立质量监督岗、聘请行风监督员、不定期地组织明察暗访和“坐窗口”体验办事活动等常态化监督措施外,还采取市际交叉的办法,组成督导考核组,按照在线了解、随机暗访、现场查看、谈话座谈的方法步骤,对各设区市作风常态化建设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评定名次,通报问题,真正做到严字当头、一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