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旗国土局认真履行征管职责迎接自治区国土厅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专项大检查
时间:2011-07-22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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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转发文件(鄂国土资发〔2011〕73号)要求,自治区国土厅将于6-9月对全系统2009和2010年两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进行全面检查。主要检查征收面、征收入库情况、纳费登记、征收台账、矿产资源补偿费月(季)度申报,煤炭企业资补费征收与回采率挂钩情况等。为此我局通过四项举措积极迎接此次专项大检查。
一是对2009年—2010年的矿产资源补偿费进行了全面自查。 二是对纳费登记进行了全面梳理;对新建投产矿井予以纳费登记。 三是对矿产资源补偿费月申报表进行装订整理,并建立健全了征收管理台账和相关数据库建设。 四是对矿山企业的申报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并要求矿山企业进行自查,对于采取伪报矿种、隐匿产量、销售数量或者伪报销售价格、不缴或少缴补偿费的等行为,严格按照《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通过以上各种管理措施及平时工作中的不懈努力,我局的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工作将会再上新的台阶,充分做好各项相关工作,迎接检查组的到来。
伊旗国土资源局 麻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