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国道、铁路等道路之间未建土地管理的一些思考
时间:2014-10-20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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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行中,我们经常会看到高速公路、国道、铁路之间三者或其中任意两者距离并不远,中间会形成带状隔离。该类隔离带范围内土地使用情况又各不相同。有的可能还在耕种,有的可能撂荒、有的是草地、有的是居民仍在居住的房屋。这类土地中,有的可能已经按建设用地征收但没有使用,有的可能没有征收仍属于原土地权利人。但总的来讲,土地使用效率和效益都大大的降低了。并对原土地权利人的生产、生活,甚至是权益都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便和损害。如何提高该类土地的使用效益,并充分维护土地权利人的权益,笔者认为应采取下述方式予以解决。土地报批征收时应将隔离带内的土地一并征收,将建设用地的部分办理农转用,不需建设的部分只征不转。这样做一方面可以维护土地权利人的权益。道路建设使原属于农牧民的土地分割开来,耕种、放牧等都形不成规模,生产、生活变得不便利,甚至会影响人身安全,群众权益会受到无形的损害。尤其是居住在隔离带内的家庭,受到噪声、粉尘等污染也不容忽略。隔离带内的土地全部征收拆迁后就会解决上述问题。另一方面可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隔离带内的土地全部征收后,会形成规模效应。政府可将这部分土地整体或按片承包给农业开发公司或个人,主要用于发展林果种植业,或在留足道路安全、绿化用地的空间后,将空闲的土地开垦为耕地,发展蔬菜大棚、工厂化栽培等高效益规模化农业。这样做的好处显而易见,既提高的道路周边绿化水平,又提高的土地效益。征收土地的支出也获得了长期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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