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系列(三)——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那些事
时间:2022-12-08 09:32
来源:宿迁市不动产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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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工作中,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经常会收到企业群众咨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查档等相关问题,今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那些事~
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规定,不动产登记资料,包括两类,一是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二是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包括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材料、不动产权属来源、登记原因、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等材料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审核材料。日常我们所说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常常是指不动产登记簿等不动产登记结果的查询。
01
能否通过政务信息公开途径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关于不动产登记信息能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取得,社会上存在很多误解,登记机构也收到过许多通过信息公开方式要求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七)项“所申请公开信息属于工商、不动产登记资料等信息,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信息的获取有特别规定的,告知申请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的规定,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与工商登记资料查询一样,属于特定行政管理领域的业务查询事项,其法律依据、办理程序、法律后果等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调整的政府信息公开行为存在根本性的差别,应当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等规定查询。
02、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权限有何规定?
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

不动产权利人可以申请以下列索引信息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权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公民身份号码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特定主体身份信息;
(二)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信息;
(三)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四)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以下列索引信息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
(一)不动产具体坐落位置;
(二)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三)不动产单元号。
03、不同的主体可以查询的信息是一样的吗?

不同的申请主体所能查询到的信息是有所区别的,具体如下:
(一)不动产权利人可查询完整的不动产登记簿信息,包括自然状况、权属状况、限制类信息等。
继承人、受遗赠人因继承和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适用于不动产权利人查询相关规定。
(二)有买卖、租赁、抵押不动产意向,或者拟就不动产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构成利害关系,且能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的利害关系人,可查询有利害关系的不动产的登记结果。
(三)有买卖、租赁、抵押不动产意向,或者拟就不动产提起诉讼或者仲裁等构成利害关系,但不能提供利害关系证明材料的利害关系人,可查询相关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的自然状况;不动产是否存在共有情形;不动产是否存在抵押权登记、预告登记或者异议登记情形;不动产是否存在查封登记或者其他限制处分的情形。
04、哪些途径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
为方便企业群众随时随地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我市登记机构不断优化查询方式、拓宽查询渠道,推出以下3种查询途径供企业群众自由选择。
一、窗口查
我市各级登记机构大厅均设有查询查档窗口,企业群众可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窗口查询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开具查询证明。

二、自助查
我市各级登记机构大厅均设置自助查询机,通过身份证识别、人证比对即可自助查询相关不动产登记信息、打印不动产信息查询证明。

三、掌上查
(一)关注“宿迁市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询
任何人登录后,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动产归属地,通过人脸识别认证即可查询。查询结果电子文件已加盖“宿迁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助查询章”电子印章,该文件下载打印后与各查询窗口出具的蓝色实体印章的查询证明信息一致,法律效力均等。


(二)下载“宿心办”APP查询
登陆“宿心办”app后,点击“不动产查询”,阅读操作指南,点击“不动产信息”,即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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