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我答系列(二)——产权份额增减知多少

时间:2022-11-15 09:51   来源:宿迁市不动产登记    保存:
  自从上周小登推出“你问我答”系列以后,受到了许多朋友的关注与好评,在后台我们也收到了不少新的问题,其中许多问题都与产权份额增减有关。本期小登将说说产权份额加加减减的事儿,这在现实生活中也是很常见的。
  👉比如说,原来夫妻双方产权共同共有,不分份额的,现在俩人要分一分,怎么办?要赠与他人份额,又该怎么办?
  👉原来一家子已约定份额的,现在变化了,能重新调整份额吗?
  👉份额能随意给父母、子女吗?需要交税吗?
  在此,我们整理了产权份额变化的几种情景,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Q:几年前购入一套商品房,产权人是夫妻和孩子三人共有,当时没注明份额。现在是否可以重新确定份额?孩子名字能去除吗?
  答:如目前孩子未成年,可以做份额约定,但不能去掉孩子名字。为保护未成年的合法权益,未成年人的约定份额不得少于平均值,三人共有的话,即未成年人名下份额不得少于三分之一。
  如目前孩子已成年,可以做份额约定,各自份额没有限制;如产权证上去掉孩子名字,可以通过将孩子名下份额买卖或赠与给其他共有产权人的形式办理转移登记。
  办理所需资料,可详见本公众号“服务大厅-互动交流-办事指南”。
  Q:夫妻俩共同购买的房产,准备来办证,可由一方来办理产权证吗?
  答:如果婚姻存续期内购买的不动产不做份额约定登记为共同共有或约定份额或约定归一方独有的,须夫妻双方共同到场办理。如一人来不了,须提供财产约定的公证文书及委托书(公证办理事宜,请直接咨询公证机构),方可委托另一人来办理。
  Q:夫妻共同拥有的房产,妻子能单方面将自己的份额赠与给子女吗?子女已成年。
  答:夫妻共有的房产需先进行份额约定,明确妻子所占份额后,再将其份额赠与给子女。
  Q:三人共有的房产,为不等额按份共有。产权人分别是一对夫妻和母亲。现在能重新约定三人的份额吗?要交税吗?
  答:可以重新约定三人份额。夫妻之间的份额重新约定不涉税,母亲与夫妻之间的份额重新约定涉及相关税费。
  Q:夫妻俩购买一套二手房,未在合同里注明产权份额,目前已网签,贷款审批已通过,能否在现在过户时进行产权份额约定?
  答:可以。婚姻存续期夫妻双方可共同到场申请办理婚内财产约定,约定为一人独有/双方共同共有/按份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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