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9-28 15:12   来源: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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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第一条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的《鄂尔多斯市机构改革方案》和鄂尔多斯市印发的《鄂尔多斯市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是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实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和市人民政府双重管理。
  第三条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自治区党委、市委相关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自然资源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利用管理、国土空间规划等政策措施。组织国土空间规划研究与编制。
  (二)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统计标准和自治区制定的全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旗区开展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组织落实国家制定的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按照国家制定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考核标准。组织实施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自然资源发展规划,落实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督管理。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城市设计和相关专项规划。拟订相关专项规划编制与管理标准。按权限负责旗区、苏木乡镇空间规划以及重点建制镇、开发区(园区)、风景名胜区规划的初审、报批。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负责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审查报批和监督实施。负责规划管理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工作及规划设计行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研究拟订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负责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查审批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按权限核发规划许可。负责参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拟订市域市政基础设施规划。负责督促、收缴各类城建档案,依法查处违反档案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城市地理信息的规划管理工作。
  (八)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组织政府投资的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落实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十)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市级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基础性、公益性地质调查和战略性地质矿产勘查工作。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二)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核报批。按权限负责全市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三)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市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四)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落实有关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十五)落实国家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督察意见。负责市本级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领域行政执法工作,查处全市性、跨旗区违法行为,办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导、监督管理旗区相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六)负责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安全生产工作。承担自然资源行业相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七)负责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八)统一管理和协调市林业和草原局。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和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1.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局属单位设置及人员情况
  机构改革成立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后,我部门由18个行政科室、12个直属事业单位组成。具体行政科室由人事科、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空间规划管理科、详细规划管理科、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科、市政工程规划管理科、村镇规划管理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业权管理科、矿产资源保护监督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地理信息科。直属二级单位由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收购储备整理中心、鄂尔多斯市规划审验中心、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综合执法局、鄂尔多斯市城市地理信息中心、鄂尔多斯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报批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勘测技术咨询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征费稽查所、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服务中心、鄂尔多斯市土地调查规划院、鄂尔多斯市地质调查与地质环境监测院、鄂尔多斯市城建档案馆。
  (1)独立编制机构。2020年,本部门独立编制机构13个,比上年(减少)3.00个。(减少)的原因主要是 机构改革之后单位撤销  。
  (2)独立核算机构。2020年,本部门独立核算机构12个,比上年(减少)-3.00个。
  (3)人员基本情况
  2020年编制人数为247人,2020年末财政供养人员实有人数235人,比上年净增加1人,其中在职人员235人,比上年增加1人,行政人员67人,比上年增加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人员66人,比上年减少6人,非参公事业人员95人,比上年增加7人。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合计15588.91万元,收入决算合计8481.57万元,预决算差额7107.34万元,差异率45.59%。部门支出预算合计15588.91万元,支出决算合计8481.5万元,与预算数差额7107.41万元,预决算差异率为45.59%。主要原因:一是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国家政策的调整和煤炭专项整治工作的制约,很多项目暂缓暂停;二是项目未完工。
  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预算15588.91万元,收入决算合计8213.25万元,预决算差额7375.66万元,差异率47.31%。支出预算合计15588.91万元,支出决算合计7303.66万元,预决算差额8285.25万元,差异率53.15%。主要原因:一是在项目具体实施过程中,由于受到国家政策的调整和煤炭专项整治工作的制约,很多项目暂缓暂停;二是项目未完工。
  二、关于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总计8,481.5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7,570.5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911.04万元;支出总计8,481.57万元,其中:结余分配34.13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095.9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增加578.53万元,增长7.30%;支出总计增加578.53万元,增长7.3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增加;二是职务职级并行,增加公务交通费。
  (二)关于2020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570.5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492.88万元,占99.00%;事业收入38.00万元,占0.5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39.65万元,占0.50%。
  (三)关于2020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351.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68.23万元,占55.30%;项目支出3,283.22万元,占44.7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8,213.25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720.37万元;支出总计8,213.25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909.5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增加511.16万元,增长6.60%;支出增加511.16万元,增长6.6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正常增加;二是职务职级并行,增加公务交通费。
  (五)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7,303.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22.87万元,占55.10%;项目支出3,280.79万元,占44.90%。
  (六)关于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22.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451.31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较上年增加199.68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职务职级并行;二是退休人员做实职业年金。公用经费571.56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较上年增加67.66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职务职级并行,公务交通补助增加;二是由于单位办公大楼前后绿化带增加,导致水费电费的增加;三是由于我局2020年承担煤炭资源专项整治工作,业务量增加。
  (七)关于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49.80万元,支出决算为41.72万元,完成预算的83.8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2.54万元,支出决算为40.78万元,完成预算的95.9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7.26万元,支出决算为0.93万元,完成预算的12.80%。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由于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有关政策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压减一般性支出的规定,压减“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受疫情影响,未发生因公出国费,公务接待也因此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0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1.7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78万元,占97.70%;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占2.2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00万元,。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7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78万元,用于各业务科室地质勘查 、基础测绘、国土调查、地质环境监测等业务。车均运维费1.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33.8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二是受疫情影响,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费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93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93万元,接待20批次,共接待153人次。主要用于一是自然资源厅及各盟市自然资源局各业务科室来访及工作调研。国(境)外接待费0.0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较上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受疫情影响,减少境外接待。
  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有项目28个,共涉及资金11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  个,其中,一级项目  个,二级项目  个,共涉及资金    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二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15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通过绩效评价工作,我单位进一步提高了对预算绩效管理的认识,强化以“绩效为中心、对支出结果负责、对社会公众负责”的理念,在绩效目标编制方面,针对绩效目标设置指向不清、预算和目标匹配不足,数量目标和质量目标量化不细,效益目标编制不完整等方面加以改善。加强预算绩效动态监控管理,及时跟踪项目进度,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具体问题采取纠偏措施。加强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评价质量。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更新及地图印制”项目自述评述:项目自评得分93.87分。全年预算数为100万元,执行数为88.74万元,完成预算的88.74%。根据年初设定目标,进行鄂尔多斯市地图、鄂尔多斯市影像图、鄂尔多斯市政务工作用图、AR地图 、移动端政务地图的编制工作,并按照既定目标完成了项目的全部工作,于2020年12月完成了项目的验收工作。项目资金投入情况:项目预算资金100万元,实际投入金额98.6万元,2020年实际支出88.74万元。项目资金产出情况:项目的实施,编制完成了鄂尔多斯市地图1套、鄂尔多斯市影像图1套、鄂尔多斯市政务工作用图1套、AR地图1套 、移动端政务地图1套。鄂尔多斯市地图共印刷铜版纸1500份、纤维布1500份;鄂尔多斯市影像图共印刷300份;鄂尔多斯市政务工作用图共印刷400套。开发的移动端AR地图,通过AR扫描获取该专题点详细的图文、音视频等多媒体信息,实现地图定位、第三方导航、720°全景浏览等功能。以微信公众号为入口,开发了移动端政务地图应用,实现移动端电子地图查看、部分专题点定位、第三方导航、详细信息查询等功能。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受疫情影响,在资料收集和征求意见过程中受到一定影响,导致项目在2020年底未完成尾款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因各单位对地图的需求量较大,目前已经印刷的地图已不能满足政府及各部门需求,2022年计划增印2000份。
  “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项目自述评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1分。2020年全年预算数为1600万元,执行数384万,执行率2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签订合同以来,全面启动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完成阶段性成果;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和灾害风险评估完成阶段性成果;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方案上报自然资源厅;初步划定了城镇开发边界;多项专题研究已完成初稿。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1、《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明确指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基础工作统一采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数据作为规划现状底数和地图基础,而“三调”数据尚未正式公布,致使规划编制工作反复2、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坚持的原则是自上而下、上下联动、压茬推进,其中国土空间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受上级规划的制约,目前自治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尚未定稿,我市市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进度受限。下一步改进措施:下一步将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的最新工作部署,全面推进、加快落实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各项工作。 
  地价动态监测工作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3分。全年预算数为45万元,执行数为28万元,完成预算的62.2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将土地估价师提供的“估价师标准宗地调查表(季度/年度)”进行初步审核并汇总填写“技术承担单位标准宗地汇总表(季度/年度)”、填写“土地交易样本调查表”、地价动态监测指标调查表、地价动态监测指标测算过程表、异常样点汇总标准,现已形成第一、二、三季度成果,于每季度最后一个月中旬前上报内蒙古自治区土地调查规划院及城市地价动态监测工作平台软件。发现主要问题及原因:鄂尔多斯市地价动态监测地价评估工作对估价师资质和实力要求比较高,按照省级城市地价动态监测试点要求和标准要对估价师的估价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导致监测工作进度偏慢。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采集并处理地价监测数据,计算各类地价动态监测指标,对城市地价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制城市地价动态监测报告,并按照项目部署要求,如期上报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
  “一网通办”建设及维护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 100万元,执行数为90.02万元,完成预算的 90%。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一网通办”系统建设,使不动产业务更加便民、利民,解决群众一站式服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因项目周期过长导致部分指标不能及时完成。下一步改进措施:今后,进一步细化科学合理设定项目绩效目标,提升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卫片执法、例行督察、大棚房、违建别墅、墓地整治”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10万元,执行数为86.51万元,完成预算的7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已支付总金额79%,剩余金额待项目验收之后付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本年度项目未全部实施完成,部分尾款未能及时拨付。下一步改进措施:按财政要求,当年预算当年支付完成。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从部门评价报告选择一例报告进行公开,报告模板参考项目支出绩效管理办法关于绩效评价报告要求。
  简述参考格式:以“A”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X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部门(单位)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67万元,比2019年增加57.09万元,增长14.40%。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单位人员增加;二是由于单位办公大楼前后绿化带增加,导致水费电费的增加;三是由于我局2020年承担煤炭资源专项整治工作,业务量增加。
  本部门2020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71.56万元,比2019年增加67.66万元,增长13.40%。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职务职级并行,公务交通补助增加;二是由于单位办公大楼前后绿化带增加,导致水费电费的增加;三是由于我局2020年承担煤炭资源专项整治工作,业务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3,331.3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6.08万元,比2019年减少164.54万元,降低56.60%,主要原因是:2020年下发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有所缩减,所以部分货物类商品不再集中采购;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比2019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降低)0.00%;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205.28万元,比2019年增加1,492.40万元,增长87.10%,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度工作任务,新增项目工作开展按要求需要进行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3辆,主要是用于项目外业调查和实地勘探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8台(套),主要是档案管理及建立电子档案库、地籍管理系统、地籍信息系统、数字国土软件、GNSS基站接收机等,比2019年增加5.00台(套),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业务量加大,一是购入设备,二是从专用设备调入;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4套,主要是1:1000地形图入库、国土资源应用示范系统等,比2019年减少2.00套,主要原因是调入通用设备和无形资产。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华            联系电话:0477-858178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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